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单位(个人)申报须知
友情提示: 1、申报成员单位(个人)前,请认真阅读此须知。 2、本次吸收成员单位(个人)为自愿申报。 3、获得批准的成员单位(个人)须承担网络服务最低占频使用费。 4、网页制作费、人员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由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承担。 5、获得批准的成员单位(个人),即刻拥有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品牌资源和自已发布信息的国家级平台。
一、网站简介:
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创建于 2006 年,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大型爱国主义教育电视系列片《激励永远》摄制委员会主办、华盛时代(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面技术支持。是国内唯一大型爱国主义教育官方公益网站。 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得到了中央有关部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网站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荣辱观”教育为己任,宣传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作为中国唯一官方爱国主义门户网站,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已经成为国家发布重要新闻、政策法规沟通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成为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网站在国内外的影响日益扩大,网民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8年,作为中国人民特殊经历的一年,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在冰雪灾害、火炬全球传递、西藏事件、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期间,坚持最新、最快、最准确地发布信息,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网民的爱国主义热情,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赢到了亿万网民,特别是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国青少年、部队青年官兵、学生家长、老师和全球华人华侨的喜爱和欢迎。
二、活动目的: 为了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根据中央有关部委领导和专家意见,充分发挥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决定在全国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人民团体、各级各类学校中,挑选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出任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单位(个人),同时,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利用其技术优势和传播覆盖优势,为成员单位(个人)提供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服务,使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为成员单位(个人)向世界发布单位最新信息,展示精神风貌和文明成果的国家级传播平台。 三、服务对象: 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单位(个人)。 四、服务内容: 1、为成员单位(个人)提供专门设计制作的完整网页一个,网页中的文字、图片等内容均为成员单 位(个人)独立拥有。 2、向成员单位颁发《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单位(个人)证书。 3、优先选择成员单位新闻在本网站和相关国家级重点网站同步发表。 4、优先选择成员单位视频节目在本网站和相关国家级重点网站同步播出。 5、为成员单位提供随时更新网站内容服务。 6、特邀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五、申报资格: 1、成员单位:各级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各级各类学校。 2、个人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六、资格获得: 1、凡获得邀请的单位(个人),请认真填写《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单位(个人)》申报表,邮 寄或传真(电子邮件)至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总编室,获得批准并回电或回函确认的单位,成为 正式成员单位。 2、凡获得邀请的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荣辱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先进单位,均为 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免审单位,但仍须认真填写《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单位(个人)》 申报表并随获奖证书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至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总编室确认批准后, 成为正式会员单位。 3、各级各类获得爱国主义教育、国防知识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荣辱观教育先进个人,均 为《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单位(个人)》免审单位,但仍须认真填写《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 成员单位(个人)》申报表随获奖证书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至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确 认批准后,成为正式个人会员。
七、成员单位(个人)网络服务占频使用费标准: 1、各级各类中小学校:1200元/年。 2、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各级各类高校:1800元/年。
八、成员单位(个人)权利: 1、拥有《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成员单位(个人)整版网页独享使用权; 2、成员单位(个人)整版页面由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技术支持单位华盛时代(北京)国际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页面设计工程师精心统一设计; 3、整版页面内容由成员单位(个人)提供,基本内容为:领导致词,领导集体、优秀干部、职工介 绍,单位介绍,单位项目,单位荣誉,专家专访,单位工作动态等与之相关的信息。
九、成员(个人)义务: 1、认真阅读《入会须知》,认真填写《中国爱国主义教育成员单位(个人)申报表》。 2、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事业心,向网站提供优质、健康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3、对自己提供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负责。 4、随时向网站提供最新、最快的新闻、专题、图片、视频资料,保持自己网页鲜活度。 5、按时缴纳成员单位(个人)网络服务占频使用费。
十、 汇款及联系方式:
1、 正式成员单位(个人)缴费方式:
A、 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五区12-1-12A 邮 编:100097 收款人: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总编室 电 话:010-51985365 传 真:010-51985366
B、 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华盛时代(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分理处 账 号:0200281209004711974
2、 成员单位(个人)汇款后,速将汇款底联传真至010-51985366,同时将相关文字、图片资料按第十一项要求发送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总编室,以便及时制作专用网页。
3、 收到款后,由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技术支持单位—-华盛时代(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据正式发票快递给成员单位(个人)。
十一、成员单位(个人)资料发送方式: 1、电子资料(文字、图片)请发:cctvtv01@126.com 2、邮寄资料(文字、图片)请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五区12-1-12A 邮 编:100097 收件人: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总编室
十二、网页制作周期: 1、收到成员单位(个人)汇款后次日,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进行预告。 2、收到成员单位(个人)资料四日内,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完成网页制作,并在网上对外发布。
十三、关于退会的有关规定: 1、服务期满后成员单位(个人)可自行选择是否继续续费。 2、服务期内成员单位(个人)对网站提供服务不满意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但不会退回会费。 3、退会后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将撤下退会成员单位的相关版面内容。
十四、会籍恢复: 原正式成员单位(个人)因故退出现需要恢复成员单位(个人)的,需重新填写申报表,正式确认批准后,恢复成员单位(个人)资格并享有相关待遇,同时需缴纳相关费用。
十五、所有成员单位(个人)均由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总编室批准,华盛时代(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备案,以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正式发布为准。未经授权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以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名义对外开展任何活动。
十六、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总编室。
中国爱国主义教育网 200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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